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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互鉴,共同提升|赛莱律所开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实务解读及企业合规服务”主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5-12-08 14:31:00    阅读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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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我所律师精准把握劳动争议领域最新司法实践动态,提升劳动法专业服务能力,2025年12月5日,律所合伙人焦兰钦律师融合多年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经验,以“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实务解读及合规服务”为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解读。

培训伊始,焦律师介绍了司法解释二的出台背景。她指出,近年来全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从2018年的166.5万件增长至2024年的425.7万件,7年间增加了259.2万件,年均增加37万件,远超GDP增速。这一增长趋势源于经济环境变化、员工维权意识提升以及裁判尺度不统一等多重因素。司法解释二的出台正是为了统一裁判尺度,终结“擦边球”时代,重塑企业用工规则。

在为期半天的培训中,焦律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违法解除与继续履行合同、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合规”等多个实务疑难点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了详细阐述: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焦律师深入解析了司法解释二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的重大调整。这意味着以往企业常用的变更合同期限、假外包真派遣、关联公司轮换等规避手段已不再可行。同时司法解释二统一了各地裁判尺度,明确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原则,焦律师强调企业实际上只有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时的终止选择权,此后需尊重劳动者的单方选择权,故企业应当重塑认知,构建合法、高效、可落地的员工管理体系。

二、违法解除可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可能带来高额成本

通过分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焦律师生动展示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高额成本。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从解除决定作出至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前一日期间的正常劳动工资。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明确了"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认定情形,包括单位主体灭失、劳动者达退休年龄、合同到期无续延条件等,为企业风险防范提供了明确指引。

三、社会保险缴纳的法律风险

针对实践中常见的“自愿放弃社保”问题,结合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指出,任何放弃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通过最高法典型案例,她分析了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裁判规则,并对比了北京、广东、江苏等地不同的司法实践,同时对如何防范社保风险及优化方案均进行了分享。

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构建

基于司法解释二的新要求,焦律师提出了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实务建议,包括对内管理的三大核心支柱及对外灵活用工形式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她强调,企业应当从“堵”到“疏”转变管理理念,接受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本意,强化日常管理与合规建设,重塑企业用工自主权。

培训现场气氛热烈,与会律师就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翔实、针对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提升劳动法业务专业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甘肃赛莱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重视专业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各类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未来,我所将继续聚焦法律实务前沿问题,为律师们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交流学习平台,共同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